日照市区内道路新增4600个路内停车泊位
工作人员拆除“禁止停车”标志 日照讯(记者 马秀萍 张楷锋) 为创造良好的日照市内交通环境,日照市住建局联合市交警大队进一步规范路内停车秩序,市区两部门将在市区的内道非主干道上计划增设4600个停车位,其中老城区2600个,新路内新市区1500个,停车开发区460个,泊位山海天40个。日照主要集中在市区医院、市区商场、内道学校等人群密集地区的新路内周边。
10月13日,停车记者在菏泽路市人民医院西门附近看到,泊位市住建局标线施划车正停在路边,日照工作人员经过测量,市区施划了新的内道路内停车泊位,并拆除了原有的“禁止停车”标志。
据日照市公用事业局丁元明介绍,市住建局负责老城区望海路、正阳路、东关南路2600个,新市区青岛路、文登路、菏泽路等路段1500个,共4100个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自10月1日开始,市住建局开始进行施划工作,至13日已完成约1000个。此外,开发区施划路内停车泊位460个,山海天施划路内停车泊位40个,将全部于25日前完成施划工作。
据介绍,此次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主要采用平行式排列,分大、小两种尺寸。大型泊位长15600mm、宽3250mm,适用于大中型车辆;小型泊位长6000mm、宽2500mm,适用于小型车辆。
市人民医院东门附近,刚施划好的路内停车泊位已经停满了车。市民刘先生说:“有停车位,停车方便多了。”
日照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道路停车一定要按照道路标志和标线要求停车入位,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对发现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驾驶人在现场的,责令其驶离,不在现场的,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造成障碍的车辆,实行拖移并依法处罚。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市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施划方案》中,明确要求以下7类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1.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
2.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3.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
4.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
5.距路口渠化区域20米以内的路段;
6.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路段;
7.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米以内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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