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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结束 5月1日加班应享受3倍加班工资

时间:2025-05-02 23:40:20 来源:江南快线要览 作者:热点 阅读:291次

  日照讯(记者 王帅)“五一”假期结束了,五一尽管很多人选择在小长假休息、假期结束加班加班旅游,月日应享但仍有不少人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受倍记者5月2日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工资5月1日加班,五一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假期结束加班加班300%支付加班工资。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月日应享通知,5月1日放假,受倍5月2日(星期一)补休。工资根据相关法规,五一用人单位在5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假期结束加班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月日应享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4月30日、受倍5月2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工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据了解,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确定。
  比如劳动者的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3000元,劳动者在5月1日当天加班,当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414元。如果3天都加班、不调休,加班工资至少有966元。
  此外,如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或者用人单位在加班工资上“缺斤短两”,劳动者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权: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电话12333进行投诉;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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