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这些污染环境的行为或可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些污染环境的行为或可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时间:2025-05-07 13:28:40 来源:江南快线要览 作者:能源 阅读:289次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污染为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9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可被解释。该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修改情况,判处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年上新问题,从司法环节发力,有期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徒刑

——调整污染环境罪的污染为或定罪量刑标准。根据修改后的环境刑法规定,司法解释明确,可被对具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判处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年上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有期处置有放射性的徒刑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污染为或废物、有毒物质,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生长环境严重破坏等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明确环境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司法解释对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温室气体排放检验检测、排放报告编制或者核查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实施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明确。针对实践突出问题,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了对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行为适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理规则,依法惩治环境领域数据造假行为,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明确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宽严相济规则。司法解释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非法排污的行为,明确为从重处罚情形,做到当严则严;另一方面,明确可以根据认罪认罚、修复生态环境、有效合规整改等因素,在必要时作从宽处理,体现恢复性司法理念,做到当宽则宽,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效果。

据介绍,这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就环境污染犯罪第四次出台专门司法解释,充分体现了“两高”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立场。

下一步,“两高”将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 国内油价今晚上涨,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多花8元
  • 全市工商资本下乡投资项目达284 个
  • 日照森林公园向5A级景区发力 改造工程即将启动
  • 日照8家企业获2014年度省节能考核表彰奖励
  • 一份特殊的“寻人启事”:​中国第一大职业病如何写进政策文件?
  • “市运会后话体育”市运会展现缘何如此精彩
  • 青墩至巨峰连接线工程封闭施工 请往返车辆注意绕行
  • 山东十大最难地市方言出炉 日照话难度系数排第4
推荐内容
  • 井下矿工月入两万,在相亲市场上被“嫌弃”丨记者过年
  • 姜太公学术研讨会在日照举行 3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
  • “蓝洽会”上招引7名人才去外地“淘宝”成日照常态
  • 日照市提前4 个月完成年度公建节能改造试点
  • 善择ESG风险跟踪第43期|116家公司暴露ESG风险,银行保险企业风险指数居高
  • 2015年日照口岸原油进口总量已突破27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