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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组织开展“日照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字号+ 作者:江南快线要览 来源:休闲 2025-05-02 21:35:48 我要评论(0)

日照新闻网讯通讯员 单修永)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全市营造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近日,市人社局会同教育、财政、团委和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5月至8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日照大学生十

  日照新闻网讯(通讯员 单修永)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日照日照在全市营造大学生创业的组织之星良好氛围,近日,开展市人社局会同教育、大学财政、创业团委和妇联联合下发通知,评选决定5月至8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日照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活动
  参加报名这次评选的资格条件:参评人为近5年以来毕业且在我市进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或驻日照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参评企业以零起点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为主,所创办企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企业文明经营,组织之星管理规范,开展与员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大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创业薪酬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评选按时发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活动关心社会公益事业;遵纪守法,日照日照无偷税漏税行为,无诈骗等违法犯罪记录,为社会和员工所认可,企业信用良好。
  报名推选办法: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大学生创业者候选人推荐;区县教育、团委、工会、妇联可直接向对应市级部门推荐候选人,也可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大学生创业者,也可自行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
  报名推选时间:6月1日至7月25日,大学生创业者可向注册地区县、市直相关部门和高校提交报名表和报名资料。各区县、部门和高校于7月31日前将“日照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推荐表连同个人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用工花名册、财务报表等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同时报电子版),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个人自荐的,于7月25日前提交申报资料。
  评审办法:本次评选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评审和网络评审,确定10名首届“日照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的,颁发“日照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3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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